研究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和研工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为有序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类型及名额分配
1.评选条件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含:忠忱班集体、优秀班集体。
各项荣誉称号具体申请要求见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附件1)。
2、名额分配
表1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情况
类型 | 竢实扬华 奖章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优秀 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明诚奖 | 优秀班集体 |
名额 | 1 | 1 | 2 | 2 | 3 | 1 |
二、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及评审时间安排
本次评审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9月26日-10月9日)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模版可参考附件3),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4),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参照附件8、9、10)。
(二)民主评议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汇总公布申请学生相关材料,并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三)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四)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0日后)
研究院学生工作组严格对照《管理办法》,对学生(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宁缺毋滥。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五)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拟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2024-2025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同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研究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由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出具,研究院党支部领导签字,加盖研究院党支部公章)。
(六)学校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评人选名单。
三、集体荣誉称号申请及评审时间安排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一)班级申请(9月26日-10月9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6)、《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7),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研究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二)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0日后)
审核《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簿》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三)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班级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集体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研究院从拟推荐获评“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择优推荐班级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若推荐班级获评“忠忱班集体”,则不再兼得“优秀班集体”。拟推荐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集体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还应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班级汇报展示的录制视频,一并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审定获奖班级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评审,对各研究院推荐参与“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初筛,确定15个“忠忱班集体”候选班级后,召开“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确定获奖班级。
四、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以班级为单位于2025年10月9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4及其支撑材料、附件6及其支撑材料、附件7)交至宜宾研究院综合楼1511办公室王大海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wangdh@my.swjt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宜宾202X级硕士班研究生个人/集体荣誉审批材料”。
2.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并提供支撑材料。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研究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
其余个人荣誉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8日(即2024-2025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在荣誉称号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3.荣誉称号仅可在一个群体(班级或校院学生组织)中参与评选;
4.班级推选3个“优秀研究生”固定名额,及1个“优秀研究生”备选名额,“优秀研究生标兵”须从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固定名额中择优产生,不接受个人自荐,获评“优秀研究生标兵”者自动放弃“优秀研究生”名额;
5.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必须满足“在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培养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参评学年任职一学期及以上”;
6.“竢实扬华奖章”可与其他四项荣誉称号兼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7.各类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上需要签字的地方还是优先采用手签的方式。因部分导师、学生出差等缘故,《审批表》、《材料清单》等相关申请材料中,需要申请人、班长、指导老师、导师签字的地方暂时可以电子签代替。后续若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8.落款日期请按实填写,表格自上而下签字日期应为递进时间关系,注意先后顺序。
专项工作联系人:
王老师 0831-8930880
宜宾研究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