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优】宜宾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9/24 点击量:

宜宾研究院全体学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和研工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为有序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类型及名额分配

1.评选条件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含:忠忱班集体、优秀班集体。

各项荣誉称号具体申请要求见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附件1)。

2、名额分配

表1 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情况

二、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及评审时间安排

本次评审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9月28日-10月12日)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模版可参考附件3),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6)》(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4),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参照附件8、9、10)。

(二)民主评议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汇总公布申请学生相关材料,并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三)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四)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2日后)

研究院学生工作组严格对照《管理办法》,对学生(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宁缺毋滥。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五)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拟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2026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附件5),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同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研究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由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出具,研究院党支部领导签字,加盖研究院党支部公章)。

(六)学校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评人选名单。

三、集体荣誉称号申请及评审时间安排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一)班级申请(9月28日-10月12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6)、《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7),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研究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二)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2日后)

审核《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簿》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三)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班级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集体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研究院从拟推荐获评“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择优推荐班级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若推荐班级获评“忠忱班集体”,则不再兼得“优秀班集体”。拟推荐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集体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还应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班级汇报展示的录制视频,一并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审定获奖班级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评审,对各研究院推荐参与“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初筛,确定候选班级后,召开“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确定获奖班级。

四、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以班级为单位于2026年10月12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4及其支撑材料、附件6及其支撑材料、附件7)交至宜宾研究院综合楼1508办公室王大海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wangdh@my.swjt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宜宾202X级硕士班研究生个人/集体荣誉审批材料”。

2.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并提供支撑材料。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研究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

其余个人荣誉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5-2026学年期间内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在荣誉称号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3.荣誉称号仅可在一个群体(班级或校院学生组织)中参与评选;

4.班级推选2个“优秀研究生”固定名额,及1个“优秀研究生”备选名额,“优秀研究生标兵”须从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固定名额中择优产生,不接受个人自荐,获评“优秀研究生标兵”者自动放弃“优秀研究生”名额;

5.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必须满足“在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培养单位认定的班级、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参评学年任职一学期及以上”;

6.“竢实扬华奖章”可与其他四项荣誉称号兼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7.落款日期请按实填写,表格自上而下签字日期应为递进时间关系,且不超过各环节时间范围,注意先后顺序。


专项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0831-8930880


宜宾研究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