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宜宾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5/06 点击量:

2024级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西交校研2025〕12号)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目前,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已大多进入中期考核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中期考核时间要求。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须在2026530日以前完成。3学期未开题者,中期考核时间顺延。

2.参加中期考核报告时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非课程学分大部分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学术科研和论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若学位论文在中期考核时与其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题目)有重大变动,不得参与中期考核,退回到开题环节。

3.中期考核专家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由导师负责。由导师(组)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对学生报告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与开题环节的专家组保持一致。

4.材料归档要求。考核完成后研究生须将签署好意见的《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制成PDF电子文档,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论文中期考核对应的模块中,并于2026615日前将本人的《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和《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记录表》纸质版提交至宜宾研究院综合楼1511办公室

5.关于变更学位论文题目的要求。学位论文在中期考核时与其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题目)有变动,学生需填写《宜宾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及原开题专家组成员签字后提交研究院研究生教务备案。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西交校研〔2025〕12 号)

2.《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

3.《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记录表》

4.宜宾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

5.宜宾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流程


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