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实验团队、全体学生:
为规范宜宾研究院学生管理秩序,营造良好学风,研究院明确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在宜学生生活补助。近期,经研究院学生服务科核查,部分学生存在违规考勤打卡行为,严重违反研究院管理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核查情况
研究院学生服务科通过调取考勤机操作录像、比对指纹采集原始数据及实验场地监控核实,确认20名入驻学生存在委托、协助、伪造指纹打卡记录的行为,具体违规学生信息如下(按年级、姓氏笔画排序):
(一)机械工程学院
2023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
2024级硕士研究生:纵某某
2023级博士研究生:方某某
2025年入驻博士后:郑某某
(二)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3级硕士研究生邓某某
2023级硕士研究生邹某某
(三)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级硕士研究生邓某某、句某某、李某某、李某某、侯某某、唐某某、袁某某、黄某某、詹某某
2024级硕士研究生黄某某
2024级博士研究生黄某某
(四)宜宾研究院
2024级硕士研究生丁某某、余某某、易某某
二、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23〕14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研〔2022〕14号)及《宜宾西南交通大学研究院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宜西交研发〔2025〕7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院2026年第2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上述违规学生作出如下处理:
1.给予上述学生全院通报批评,同步反馈至学生所属培养单位,作为推优入党、评奖评优以及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2.取消上述学生2026年1月、2月的在宜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资格,责令违规学生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检讨(需经导师签字)。
三、相关要求与警示
1.研究生须具备优良的诚信品质与学术道德,请全体入驻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研究院考勤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委托、协助、伪造指纹打卡记录的行为,任何违规套取补贴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2.各入驻实验团队需立即组织开展考勤纪律自查,重点核对学生考勤记录与实验室实际出勤情况,对存在违规苗头的学生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强化规则意识;
3.后续研究院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规考勤行为,将从严处理,取消研究院入驻实验资格,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追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绝不姑息。
若学生对本次处理结果有异议,请在通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书面申诉申请及佐证材料反馈至宜宾研究院综合楼1511办公室王老师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报。
宜宾研究院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