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5/10/24 点击量:

各研究生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就有关筹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5119日(星期日),地点另行通知。

、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与核心要求,结合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三次团代会精神,明确今后一年我院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研究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研究院研究生会改革。

本次大会的召开,旨在确保研究生会在校、院两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团组织及校研会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研究院发展大局,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团结带领全院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使命,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交通强国战略,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宜宾市建成四川省经济副中心、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副中心贡献青春力量。

、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定》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校、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大会代表由研究院各年级学生构成,研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17人。研究院各年级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研究院各年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支部及主要团学组织,并适当注意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

各班级(团支部)按《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研究生召开支部大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支部研究生代表。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研究生委员会,作为研究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研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研究生会年度工作任务。

(一)研究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研究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研究生委员会名额及产生程序

宜宾研究院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构成,在广泛征求我院研究生意见基础上,由研究院团组织从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研究院团组织考察公示研究院党组织审核确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三)研究生会主席团名额及产生程序

宜宾研究院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20%,差额1名。在广泛征求班级、团支部意见基础上,经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研究院团组织审查推荐、研究院党组织考察同意,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研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研代会筹备工作组,在研究院党支部领导、研究院团总支的指导下进行,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组成如下:

:王大海

副组长:范泓铭、栗懿博、谢坤宏

(二)做好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优先推荐团支部委员担任代表,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班级民主推荐后产生班级代表,参照填报说明(附件5),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及登记表》(附件2),于1027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angdh@my.swjtu.edu.cn研究院团总支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大会代表。

(三)做好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

研究院团总支广泛动员各班级团支部,按照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认真做好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并参照填报说明(附件5),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附件3),于1027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angdh@my.swjtu.edu.cn,经考察公示,研究院党组织审定后确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四)确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经研究院团总支广泛动员,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并参照填报说明(附件5),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册及登记表》(附件4),1027日前将附件4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angdh@my.swjtu.edu.cn,经研究院团组织审查推荐,研究院党组织考察同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专项工作联系人:

王老师 0831-8930880




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研究生会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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